公示公告

广灵县关于征集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价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17 11:53:48
来源: 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大同市人人持证技能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2023年推动精准培训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技能办发〔2023〕1号)、我县《关于印发<大同市2023年推动精准培训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技能办发〔2023〕1号)文件,结合我县培训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1.普通高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及企业或政府部门举办的具备培训职能的就业训练中心、培训中心。

2.已经对接企业用工信息(跟企业签订订单培训协议)确实有能力承担订单式、项目制培训的培训机构。

3.有能力承担大数据产业相关工种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4.近两年承担过创业培训的优质培训机构。

5.近两年以来,参加过本县职业技能培训、评级机构且确实完成任务较好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优先录用。

6.十大产业链、专业镇培育及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养老等领域的主管部门,应主动联系企业,协助企业积极开展本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转岗转业等各类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以及产业紧缺人才和安全技能提升培训。

7.评价机构从人社部已经公示的本市评价机构中选定。

8.申报机构要对申报资料真伪全面负责,对弄虚作假、涂改伪造、借用资质等行为的机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不得在我县内开展任何相关培训。

二、申报材料

1.培训、评价机构申请及承诺书;

2.广灵县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申请备案表(见附件);

3.培训、评价机构资质(提供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培训机构法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培训机构开展响应培训工种师资证明材料(每一工种至少2名老师);

6.有固定开展与培训项目匹配的教学、实训场地、实训器材等硬件设施照片;

7.近几年承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评价情况。

三、申报事项

申报时间: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2日

申报地址: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仝循宝

附件:1、2023年征集培训机构报名情况统计表.xlsx

       2、2023年征集评价机构报名情况统计表.xlsx

      3、申请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取证评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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