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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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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0-3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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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灵县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和《广灵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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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灵县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和《广灵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31 11:55
来源: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55项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名义行使,并由其依法行使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广灵县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和《广灵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二》,并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深化我县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解决基层管理中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及“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等问题。
三、出台依据
(一)《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 号)
(二)《大同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二》
四、主要内容
《广灵县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和《广灵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二》的内容来源于《山西省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指导目录》和《大同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二》两个文件,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林业、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权,其中行政处罚类58项,行政强制类1项,行政检查类7项。
五、范围期限
自发文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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