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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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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5-26 15:26
标题: 关于公示2023年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货运源头单位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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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3年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货运源头单位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6 15:26 来源: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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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晋政发[2007]42号)和《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第301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了搞好我县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县14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

二、主要内容

对依法许可、注册登记、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采取进驻或巡查的方式履行货运源头监管职责。2023年重点建设工程,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负责监管。重点建设工程砂(土)石料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三、保障措施

各监管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落实监管人员,签订承诺书,建立称重记录台账。要建立长效巡查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实行责任倒查制度,确保我县货运源头治超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拒绝、阻挠源头监管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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