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广灵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大同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同农发[2024]44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广灵县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2个社会化服务组织,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广灵县辖区内的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具有一定规模、辐射带动能力较强、长期稳定的农业组织。
二、遴选程序
1.申请广灵县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农业组织,需在规定期限内向广灵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土地流转协议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2.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并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
3.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
三、条件要求
1.申请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单位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5年以上。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3年以上。
2.申请单位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4.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
四、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职责
1.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对每一项示范推广技术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进行观摩和学习,积极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示范、观摩、培训等活动。
3.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合作长效机制,发挥展示、示范、培训作用。
4.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
五、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及观摩、培训、科技示范主体培育等工作开展享受项目资金补助。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所在乡镇政府的推荐函。
2、广灵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见附件)。
3、企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基地土地流转协议。
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天内向广灵县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地址):广灵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斌,电话:13753211571
附件:广灵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docx
广灵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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