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8-15 09:47
标题:
广灵县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粮改饲项目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广灵县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粮改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5 09:47
来源:广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为加快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按照省、市“粮改饲”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精神,坚持草畜配套、产销对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以养带种的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的积极性,全面提升种植收益和草食家畜生产效率,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为做到项目应补尽补,我中心对该项目实行公开申报制度,请符合“粮改饲”项目条件的实施单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任务
2024年全县完成粮改饲面积2.06万亩。
2、补助对象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
3、补助方式及标准
项目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青贮全株玉米每吨补贴不超过60元,青贮苜蓿每吨补贴110元。
4、资金支持环节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环节,对当年已经享受过牧草种植环节补贴的经营主体,收贮环节不再补贴。
5、申报时间
有意愿的实施主体务必于8月23日前,向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联系人:付海源
联系电话:0352—8987287
广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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