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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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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08 10:27
标题: 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关于印发广灵县2023-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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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关于印发广灵县2023-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8 10:27 来源: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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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政办函〔2024〕25号

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订《关于印发广灵县2023-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为全面清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行政法规和文件,县政府办公室决定对《关于印发广灵县2023-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进行修订,修订部分为文稿第四部分:项目实施流程。

原文稿为:

(一)确定服务组织。

通过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为项目实施主体,优先支持农机安装监测传感器的服务组织。选择方式:1、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2、乡镇推荐;3、县托管领导小组评审选拔。

修改为:通过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为项目实施主体,鼓励支持农机安装监测传感器的服务组织。选择方式:1、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2、乡镇初选;3、县托管领导小组评审选拔。

特此通知

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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