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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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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7-04 11:56
标题: 广灵县商务局关于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使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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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灵县商务局关于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使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4 11:56 来源:广灵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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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

近年来,随着消费方式的转变,使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手段的企业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消费投诉纠纷时有发生。为避免不按规定开展商业预付卡业务、不与购卡人签订相关预付卡消费协议、企业变更后不继续提供服务、发卡企业停业无法联系、消费者退款困难等问题发生。依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使用公告如下:

一、发卡企业应规范备案、发行等程序

所有发行预付卡的经济组织在发卡业务开展之日起30日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无营业执照不得发行预付卡)《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实体卡样本、购卡章程协议、到商务局备案备,案情况商务部门定期公告,店铺需将备案标识张贴于明显位置,未备案企业的发卡行为一律为非法行为。消费者应慎重消费,以免上当受骗。

二、发卡企业需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或购卡协议包括:单用途卡的名称、种类和用途;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记名卡应包括挂失、转让;收费项目和标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

2.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单位要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发行预付卡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40%,预售资金不得用于非主营业务需要;发卡企业终止未到期单用途卡服务的,应在终止前30日在商务局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

3.发卡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商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在公众媒体上进行公示。

三、消费者在办理和使用预付卡过程中应注意

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时要做到理性选择、谨慎购卡,一看营业执照。办理预付卡时,应积极查询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单用途卡业务(商务部门)备案信息,看商户登记注册的时间,若经营未满一年,存在风险,若尚未开业就预售单用途卡,需特别谨慎考虑;二看优惠幅度。充值金额越高,商家承诺的优惠幅度越大,但商品或服务的单价低于市场均价时,风险可能越大。

已开展业务的发卡企业在本公告后90日内完成备案。

特此公告

附件: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docx

2.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docx


广灵县商务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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