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名单的通告
广政函〔2025〕13号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经依法审查,县人民政府更新确认32个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现公布如下:
广灵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广灵县教育局
广灵县公安局
广灵县民政局
广灵县司法局
广灵县财政局
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灵县自然资源局
广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灵县交通运输局
广灵县水务局
广灵县农业农村局
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灵县文化和旅游局
广灵县应急管理局
广灵县审计局
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灵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广灵县统计局
广灵县医疗保障局
广灵县能源局
广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灵县林业局
广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广灵县壶泉镇人民政府
广灵县南村镇人民政府
广灵县加斗镇人民政府
广灵县梁庄镇人民政府
广灵县作疃镇人民政府
广灵县蕉山乡人民政府
广灵县宜兴乡人民政府
广灵县一斗泉乡人民政府
其中,涉企行政检查主体29个,分别为:
广灵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广灵县公安局
广灵县民政局
广灵县财政局
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灵县自然资源局
广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灵县交通运输局
广灵县水务局
广灵县农业农村局
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灵县文化和旅游局
广灵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广灵县应急管理局
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灵县统计局
广灵县医疗保障局
广灵县能源局
广灵县林业局
广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广灵县壶泉镇人民政府
广灵县南村镇人民政府
广灵县加斗镇人民政府
广灵县梁庄镇人民政府
广灵县作疃镇人民政府
广灵县蕉山乡人民政府
广灵县宜兴乡人民政府
广灵县一斗泉乡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的,由县直各部门及时提请县司法局审查后,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更新。本通告公布后,原《广灵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同时废止。
广灵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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