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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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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5-28 10:05
标题: 广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申报畜禽粪肥还田利用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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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申报畜禽粪肥还田利用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8 10:05 来源:广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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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8个乡镇完成2个畜禽粪污养殖场粪污设施提档升级项目,进一步提升粪污处理及粪肥还田利用设施装备配套水平。

二、实施主体和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养殖场(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第三方机构)以及县级技术支撑单位。规模养殖场新建或改造升级节水饮用装置、清粪工艺、雨污分流设施,粪污贮存、堆肥及厌氧发酵设施设备,还田利用及除臭和安全生产等设施设备。优先支持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改发现问题的养殖场(户)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各地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投资效果的作用。规模养殖场单体补助不超过3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四、补助环节

围绕畜禽粪污处理及肥还田利用全过程,以养殖场(户)、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为主体,支持新建或提升改造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贮存,施用以及除臭和安全生产等设施设备。

五、相关要求

所选项目的用地、环评、防洪和配套资金等前置条件必须保障到位,申报主体必须提供支撑项目实施的土地、养殖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具备开工条件,且必须能够当年完工并验收。

六、申报时间

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于6月5日下午下班前,向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0352-8987287

广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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