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参与拟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行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对乡(镇)、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国有资本金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全县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等。
(三)编制全县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储存及使用;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整建议;根据全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地方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采购制度的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工作。
(七)加强县级地方债务管理工作。拟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八)牵头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县级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贯彻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人:齐宝财 联系电话:0352—8822893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政务公开、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局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负责指导机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预算国库股(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刘丙星 联系电话:0352—8822893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国库管理制度、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建议。组织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承担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政府采购制度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工作。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推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贯彻执行金融类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
(三)农业经济建设股。负责人:付海宇 联系电话:0352—8822893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协同实施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四)行政政法社会保障股。负责人:魏一敏 联系电话:0352—8822893
承担行政、政法、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办理地方政府捐款管理有关工作。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负责人:姚贵泉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广灵县广泰西街8号
办公电话:0352—8822893
姚贵泉,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
张海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预算国库股、行政政法社会保障股。
宋寿彬,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农业经济建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