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三)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预测、预警和分析。
(四)负责对涉刑事案件、纪检监察、涉税司法和行政机关办理的案件和刑事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等工作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有形财产、无形资产进行价格确认;承担价格鉴定、评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定并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县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和规划草案,设计和论证价格改革方案;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八)提出全县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地区经济合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县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动全县资源型城县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研究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统筹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提出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制定能源发展综合规划、政策、审核能源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能源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综合性重大问题。
(十二)建立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十三)执行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制定和调整县管重要商品、服务项目相关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组织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价格政策、作价办法及相关价格;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参与拟定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县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七)管理县级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及动用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八)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九)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市县投资项目。
(二十)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一)执行国家、省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二十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我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我县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依法征缴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
(二十三)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县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工作。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县发展和改革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运行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强化发展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发展规划的制度机制,强化发展规划的约束和导向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执行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强对全省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省级储备,完善县县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市级储备与县级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十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省级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二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的职责分工按其"三定"规定执行。
(一)办公室。负责人:姜正旭 联系电话:0352-3312382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政务公开、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局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
(二)固定资产投资股。负责人:杨钰 联系电话:0352-3312382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组织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并下达前期投资计划;负责投资项目及后续管理;负责县直相关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负责限额以上房地产项目的审核及计划安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三)农村经济股。负责人:王锦春 联系电话:0352-3312382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粮食、气象、农机、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成长项目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农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四)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股。负责人:刘靖宇 联系电话:0352-3312382
研究分析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和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信息化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五)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股。负责人:姜正旭 联系电话:0352-3312382
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我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我县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依法征缴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
负责人:白瑞廷
办公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
下午15:00-18: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灵县广泰西街原广灵三中院内5号楼一层
联系电话:0352-3312382
白瑞廷,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发改局全面工作。
徐德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粮食与物资储备、价格认定、安全生产、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高 占,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国民经济综合分析、经济运行指标监测、财务、信用信息、国防动员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