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一)将原县乡村振兴局职责整体划入县农业农村局,优化调整为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和重点村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单位包村帮扶、干部驻村工作,推动社会力量帮扶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村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二)将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职责,调整为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将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职责,调整为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四)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职责,调整为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考核。
(五)将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职责,调整为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训。
(六)将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职责,调整为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
(七)新增职责。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拟订全县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八)关于职能转变调整。县农业农村局要紧紧围绕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做出贡献。
1、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村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加强对全县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3、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4、统筹推进农业领域前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端技术模式集成、后端适用技术推广,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产业体系创新体系融汇、农科教产学研融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实现农业科技高质量发展。
5、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1、办公室。(李文涛负责 0352--8987037)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农村股。(张斌负责 0352--8987037)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亲闲置农房利用。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3、农业股。(张景负责 0352--8987037)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鱼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及关税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拔。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4、行政监督审批股。(李德胜负责 0352--8987037)参与部门规章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潮、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善医医政、兽药及善医器械。指导畜禽类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串、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国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普医国际事务、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和出入境动物检疫有关工作。集中受理和办理农业农村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行使审批组织协调权、窗口管理权,具体对职能范围内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咨询、受理、协调、审查、审批、备案、制证、办结发文(发证)等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级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5、设立乡村振兴股。(支昭负责 0352--8987037)主要职责是: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起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指导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协调联系中央单位、省市直单位定点帮扶,协同组织开展单位包村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推动县内对口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全县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承担脱贫村、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6、设立监督检查股。(齐永明负责 0352--8987037)主要职责是: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人:王明翔
办公时间:8:00--12:00
夏季:15:00--18:00
冬季:14:30--18:00
办公地点:广灵县便民服务中心D4
办公电话:0352—8987037
王明翔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职责:负责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刘君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责:分管农村股(张斌具体负责)
张景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职责:农业股(张景具体负责)、行政审批股(李德胜具体负责)
刘立君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乡村振兴股(支昭具体负责)、监督检查股(齐永明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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