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对全县政府法治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县直各单位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向县政府提出审查报告。承办县直各部门和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承办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协调全县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指导、监督县直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活动。承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管理工作。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涉及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审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办政府一般经济合同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县人民应诉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检查全县法治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指导、督促、考核司法所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乡镇派驻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辖区刑释解矫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县局和乡镇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人:孙清山 联系电话:0352-5326366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司法行政年鉴、史志的编撰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收发、计算机网络、保密、文印、接待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负责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对干部进行年度考核。
(二)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曹存 联系电话:0352-5326366
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日常事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周德志 联系电话:0352-5326366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县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县人民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杨秀山 联系电话:0352-5326366
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协调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所和执业人员的年检注册;组织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负责组织指导对刑释解矫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县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辛梓豪 联系电话:0352-5331676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人:佘富勤 联系电话:0352-5326366
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县直各单门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向县政府提出审查报告。承办县直各部门和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承办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协调全县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涉及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审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办政府一般经济合同的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答复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王向军 联系电话:0352-5352148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八)行政装备股。负责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0352-5326366
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和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负 责 人:刘雁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广灵县便民服务中心D2栋三层
办公电话:0352-5326366
刘雁臣,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周子敬,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装备股。
王向军,局党组成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
陈晓丽,四级调研员,协助周子敬,分管办公室工作。
杜霞,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周子敬,分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协助王向军,分管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