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职责。指导全县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编制全县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房产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方案办法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用事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供热、供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成区的热源分配协调,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城市供热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城市中长期供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六)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和指导实施全县勘察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拟定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全县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指导全县城市建设的职责。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全县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职责。拟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县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作。
(九)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全县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的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县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一)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指导全县抗震设防审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承接县地震局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职能。编制年度计划,维护、技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足够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县人民住有所居。指导全县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全县城市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推广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指导推进村镇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办公室。负责人:何志钢 联系电话:0352-8986750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政务公开、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局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人:申晓云 联系电话:0352-8986750
承担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指导、监督等工作。
(三)住房管理股。负责人:邓新宇 联系电话:0352-8986750
指导全县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编制全县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房管工作。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姜建领 联系电话:0352-8986750
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用事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供热、供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成区的热源分配协调,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城市供热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城市中长期供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全县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拟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县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管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组织实施维护、技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单位负责人:李峰
办公地址:广灵县广泰西街转盘西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下午2:30——6:00(冬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8986750
李峰(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
屈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党务、财务、人事、安全生产、消防审查、信访维稳、营商环境、年度考核、物业监管、疫情防控、经济指标调度等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财务室、工程事务中心、质监站、安监站、工程技术办、消防办、房管办、节水办。
魏永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市政(供水、供热)、房地产市场、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工作;具体分管市政服务中心、市场办、招标办、村镇办、节能办、燃气办(监察队)。负责联系:广洁污水处理公司、神水供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