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灵县支持培育乡村e镇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政发〔2024〕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广灵县支持培育乡村e镇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灵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灵县支持培育乡村e镇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动培育乡村e镇工作,不断壮大市场主体,做大规模、打响品牌、增强区域竞争力,助推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我县乡村e镇发展目标,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22〕5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支持培育广灵县乡村e镇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建设市场主体集聚平台载体。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以提升电商应用水平为重点,以线上线下融合为抓手,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能、新平台、新支撑,助推乡村振兴,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空间定位
充分依托广灵县区位优势和产业资源,整合、培育电商发展载体,按照“多点集聚、以点带面”的原则和“线上平台推动、线下基地支撑”的布局思路,以“壶泉e镇”为核心,在县域范围内构建广灵县“一核三区”的电子商务发展空间格局。
三、支持重点
(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对符合乡村e镇建设要求的电商企业给予免费入驻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减免网络使用费用、水电费用等优惠政策。以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依托和平台,集中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产品展示、人员培训、电商孵化、包装设计、营销策划等综合服务;整合县域内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办电子商务培训班,着重面向创业青年、城镇待就业青年、青年学生和生产、流通领域企业负责人,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培养网络经营人才;为乡村e镇内市场主体对接银行、电信服务网点,提供融资结算金融服务、网络支撑应用服务和产品宣发营销服务。
(二)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在政务大厅设立服务专门窗口,实施专门窗口专人负责的集中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办事服务“绿色通道”。对从事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网货供应商、各类网店及跨境电商企业、个人在市场登记、税收缴纳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受理。同时,公开企业和个人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办事流程和办结时限,进一步合理简化办事流程。
(三)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带动就业1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四)提供贷款贴息支持。创业者个人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劳动力、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的可以申请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其余部分由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五)支持保障区域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要保障壶泉e镇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鼓励利用闲置的厂房、仓库、校舍等场所发展农村电商产业。可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弹性租赁方式供应。可安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等约束条件、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建立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
(六)加大要素保障力度。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壶泉e镇产业发展规划,为企业集聚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把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设等作为主业,优化项目入驻条件。着眼企业发展需求,统筹谋划、科学调度,做好土地、供气、供热、电力、给排水、污水处理、通信等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七)加强人才素质保障。把留住和用好本地人才作为首要任务,支持专业镇企业吸引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县工作,吸引广灵在外地上学的应届毕业生回县工作。实施以才聚才战略,引进重点行业高层次领军人才,不断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组建乡村e镇专家服务团,对区域内主体进行“一对一”帮扶服务;鼓励乡村e镇企业针对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需要,全面开展企业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八)探索创新组织模式。针对小企业、小个体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用地难、规模小、规范化程度提升难等问题,支持同行业、同领域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以“统一规范、自主经营、集聚发展、共享优惠”的原则组建联合体,在土地利用、资金扶持、政策服务等方面与规模以上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以上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本政策与省市县其他同类优惠政策不重复施行,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
本政策由县工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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