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广政发〔2025〕2号
2024年,广灵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开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开展法治专题学习3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全县中小学校教育,作为我县“八五”普法首要内容。
2.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提升。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带头部署推动、协调督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重要议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落实。2024年,共学习传达、审议法治相关工作16次。
3.全面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与氛围。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和平台,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专题调研和理论研讨活动。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打造高效便捷营商环境。
1.结合实际谋划举措,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一是贯彻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严格落实省政府出台的27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清单,明确“一件事”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各类难点、堵点问题,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并联审批等方式,推进集约化、便利化办理,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2024年,线上线下办理“新生儿出生”“开办餐饮店”“开办美容院”等一件事143件。二是加快推进“综窗”改革。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原则,进一步明确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受理审查要点、申请样表等内容,在县政务大厅设置8个领域的综合窗口,实现24个部门296项事项“分领域无差别”受理,2024年受理各类办件7万余件,“综窗”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全县“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进行优化,新增告知承诺事项4项,切实提高了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除需上级部门、中央垂管部门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统一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2024年,共推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70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0项,审批改为备案6项,实行告知承诺28项,优化审批服务24项。
2.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改善群众办事体验。一是持续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按照《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将217项审批事项划转至审批局集中办理,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同时与21家职能部门重新签订《审管衔接备忘录》,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良性互动。二是大力推行一网通办。全县各业务单位与省一体化平台开展整合对接工作,878项政务服务事项完成与新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并上线运行,确保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上水平、提质量、增效能”。三是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推动企业开办“一站式”专窗建设,对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进行全流程整合,正式启用个体工商户智能“秒批”;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三免”服务(免费复印、免费刻制印章、免费邮寄),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4小时办结,2024年新设市场主体1100户。四是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推动“非禁即入”落实。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放宽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从“重事前审批”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监管关口后移,通过动态、全流程的风险监测与管理,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提升市场主体投资信心。
3.提升项目帮包服务,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地。一是加大工程制度改革力度。建立联动审批、验收工作机制,实施“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制度,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延时办”“预约办”,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不打烊”服务,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办理进度,促进项目早落地。2024年全县共为广灵县锦绣龙源建设项目、广灵翰林学府住宅小区等9个工程项目提供全代办服务,得到客商一致好评。二是提升服务水平,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深入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变企业“上门开展服务”为窗口“主动送服务”,由六个涉企高频业务部门的骨干组建“企业帮办小分队”“一对一”上门开展服务、“点对点”制定帮办措施、“手把手”申报惠企政策,量身定制“一企一策”帮办方案,实行全流程跟踪服务,在企业中获得良好口碑。2024年,帮办小分队共走访企业32家,收集涉及企业立项申报、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问题12件,已全部协调解决。三是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服务质效。推行“一网通办”“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数据共享”等改革举措,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与审批流程,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一件事”,并将水、电、气、暖报装纳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同步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45个工作日,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4.创新提高服务质效,推动营商环境再提升。一是探索“云勘验”工作模式。针对现场勘验效率低的问题,创新制定了“云勘验”工作法和工作制度,即运用“互联网+远程视频勘验”的现场勘验新模式,勘验人员运用微信视频远程对申请事项进行勘验审核,打破了现场勘验距离、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实现了“不接触”勘验,全面打造便民利企服务“快车道”,一年来实施“云勘验”达86次,实现了勘验“不见面”,审批“当日结”。二是“码上服务”破解群众办事慢。根据“放管服”改革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深入开展“五减”行动,进一步减少材料、流程、时限,不断完善和实时更新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将124项高频行政审批事项、118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食品领域现场勘验全流程勘验标准制成“二维码办事指南”,建立了“扫码体验区”“二维码办事墙”,企业群众通过“扫码”即可查阅办事指引相关信息,有效助推“最多跑一次”。三是打造全省非现场监管工作改革试点。在餐饮服务、森林防火、建筑安全等领域运用新技术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高监管效能。一年来,开展“非现场监管”432次,发现并处置问题10余次,真正实现监管“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被省审批局确定为全省非现场监管试点县。
5.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全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建设“知信、守信、用信”良好社会氛围为目的,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发科局、市场局、审批局、金融等部门联合开展了“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完成了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加大了“双公示”“五归集”数据的推送力度,共向“信用大同”、“信用山西”,推送行政处罚信息10条,行政许可信息2230条。
6.全面清理隐性壁垒,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全面废除非法定依据擅自设立所有制限制、资本限制、资质限制等不合理限制条款。建立长效排查清理机制,畅通经营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平等进入、公平竞争。全面清理与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今年对27个县政府部门和8个乡镇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文件1份。
(三)完善行政决策与文件管理,强化合法性审查机制。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文件管理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推动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提升决策质量,规范权力运行。2024年,在县政府网站公示2024年度广灵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进一步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对事项责任主体、报送要件、时限要求、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2024年,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2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2份。
2.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共60余人次参与各类法律事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9份。落实动态管理制度,接受法律服务的有关单位与机构对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反馈,满意率达到100%。规范档案管理,实现了履职过程“全程留痕”。
(四)深化行政执法领域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局队合一”模式,按“三定”方案整合六支行政综合执法队,六大执法领域实有执法人员213人,其中已申领执法证119人。为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县共成立由乡镇统一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8个,整合工作人员92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实现“全覆盖”,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与职能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其他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机制,综合应用“互联网+”等手段提供技术保障,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见效。我县严格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山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山西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有关执法信息、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截止目前共完成36个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完成“三项制度”、“五清单两图”制定,并及时在广灵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3.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制定了《广灵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和《广灵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坚持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县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机制。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县政府不断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等监督机制,扎实落实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依法推进政务公开,扎实落实纠错问责机制,动员全民参与、接受全社会监督。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复工作,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地有声”。2024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80件,县政协提案11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达100%,县人大代表满意度100%,县政协满意度97%。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开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12次,组织听证会3次;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各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在御鑫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设立了“再生金属专业镇行政复议联系点”,强化复议为民;2024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2件,办结32件,其中调解1件,和解3件,驳回10件,维持2件,不予受理3件,行政复议纠错13件,纠错率40.6%,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推动各行政机关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全县行政应诉案件3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统一规范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立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了各乡镇、县直部门共40家单位信息,实现了按要素查找政务信息。2024年,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常务会议6次,回应热点关切40次,政府文件17件、政策解读22件、政府信息2840条,用户总访问量达121.3万余次,实现政府信息高普及、高覆盖、高知晓。
(六)全面坚持依法治理,不断夯实社会根基。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参加2024年全市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宪法法律知识竞赛,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律师参与普法工作,组织山西北岳律师事务所联同司法所深入开展“民法典进社区”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强化法治宣传力度,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0场次,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发挥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培育法律明白人453名。在8个乡镇129个村(社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29户,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典型示范作用,乡村振兴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
2.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积极推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持续优化“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加大法律援助救济力度。推动开展“法援护苗”、“法援助老护老”活动,规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提高值班律师服务质量。2024年,共开展免费法律咨询1854人次,完成年度任务(1350次)的137%;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6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62件;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85件,完成年度任务(60件)的141%。
3.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化解信访矛盾,依法理顺信访秩序,依法规范信访行为。2024年,我县共接待群众来访443批次1882人次。其中,集体访89批次1223人次;个体访354批次659人次。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2件。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一次性化解率10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155”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衔接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完善“全科网格+人民调解”网调对接机制,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433件,成功调处426件,成功调处率98.4%。广灵法院诉前调解案件651件;调解成功284件,调解成功率43.6%。发挥基层网格力量排查安全隐患16587起,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76件,切实筑牢平安建设基础。
(七)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提升依法应急处置能力。
1.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出事件,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