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政发〔20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广灵经开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
2025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十六届八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十六届七次全体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紧、深、细、实”,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深入实施“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重大战略,加快打造“宜居宜学宜业、县强民富域美”现代化新广灵,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守牢安全底线。
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狠抓安全意识提升
(一)强化学习贯彻
1.经开区、各乡镇、各部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议题及时传达学习,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树牢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严格工作措施,建立落实清单,加强跟踪问效。(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
2.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宣传计划,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常态化开展宣传。(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专题活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企宣讲、送教下乡、入户提醒,发动各方面积极参与,有效防范化解群众身边安全隐患。(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注重安全意识从娃娃抓起,督促各类学校上好安全教育课,指导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县委统战部、县宗教局、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卫体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5.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群监员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开展家庭安全寄语等活动,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群团组织分工负责)
(三)深化警示教育
6.各乡镇、各部门设立曝光台,加大典型事故、违法案例、隐患场景曝光力度。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典型事故的,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提请县政府组织召开现场警示会;县安委办要制作发放警示教育片,并由各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县受警示”。(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拧紧安全责任链条,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7.坚持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承诺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11项职责,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让能力强、业务精、作风实的过硬干部管安全,让安全管得好的干部受重用。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提升企业员工发现报告风险隐患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落实)
8.强化行业自律,因地制宜采取专家入企指导帮扶、企业结对互学互助和引入专业性行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保险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质效。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对安全投入保障情况的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广灵监管分局指导督促落实)
(五)强化员工安全责任
9.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一线作业岗位负面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落实)
10.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建立企业人员“三违”行为惩戒办法,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对违反承诺事项的,根据“三违”频次和程度,逐步加大培训考核和惩戒力度。各行业领域企业结合实际,建立作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开展视频反“三违”,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落实)
(六)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11.认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县乡部门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抓落实、促整改,打通政策措施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2.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仓储物流、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平台经济、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等新业态、职责交叉领域监管责任。(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3.发挥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厘清“一件事”全链条、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市场局、县公安局、县能源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4.各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治本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互联网+执法”等方式推进精准执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做到“执一次法、查多项事”。坚持监管执法与服务指导并重,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力度,助力企业安全发展。(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七)强化党政领导责任
15.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管各行业领域政府副职向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履职情况。(责任单位:经开区、县安委办、各乡镇)
16.建立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针对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事项,至少研究解决10项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17.县乡政府负责人带头落实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协调推进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发挥专家智库、专业机构等作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县乡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强化追责问责
18.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瞒报迟报自然灾害灾情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