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广灵县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从广灵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灵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广灵县壶泉镇广泰东街4号,电话:0352-8950340,邮编:0375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广灵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聚焦全市“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严格落实“用硬作风带队伍、用勤检点提效能、用讲认真抓落实、用强三基增三力”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扩大政务参与和加强解读回应,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效地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有效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山西政务服务平台网站,紧紧围绕捍卫政治安全、维护信访秩序、打击突出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优化营商环境、执法规范化及公安队伍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打造网上公安办事专区。2024年,县局共刊发信息200余条,市局多次采用县局信息。县局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今日头条政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其中在《法治日报》、《人民公安报》、《山西日报》等国家级新媒体刊发9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度结转需继续办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信息管理及宣传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及头条号等便于公众知晓和获取的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开通了留言、评论功能,积极回应群众留言,与网友互动,建立了有效回应渠道。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亲商帮商机制,局班子成员定点联系、“一对一”服务辖区企业22家,召开警企座谈会14余场,征集意见建议100余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本单位已开通公众微信号政策咨询服务,群众可通过户籍窗口、门户网站及政务公众号留言等方式进行政策咨询。建立了“一网通办”业务办理、意见答复、评价整改等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16项。不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刻开展“微笑展示形象、服务提升效能”主题活动,全县8个户政大厅全部设置便捷服务台和优先办理“专项窗口”,提供加急办证和上门办证服务,不断优化便民举措。持续通过广灵融媒体中心、“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便民服务预约电话和户籍相关政策,努力做到“服务不缺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县局不断加强对局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保障了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在县局信访接待室设立意见箱,并通过“平安公安”微信平台和“广灵公安”今日头条等渠道,广泛听取公众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和投诉。局信息公开办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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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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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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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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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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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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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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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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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89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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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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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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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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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82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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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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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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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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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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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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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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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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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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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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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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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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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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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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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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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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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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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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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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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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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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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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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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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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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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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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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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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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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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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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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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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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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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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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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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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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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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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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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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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广灵县公安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领域的深度、广度与公众的期待和需求仍有一定差距。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灵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努力回应群众期待和需求,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形象化、通俗化。全力做好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紧密围绕重点工作,做好深度、精度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创新解读传播形式,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不断增强解读工作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开展全局宣传贯彻和业务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主动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2025年,县公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新期望、新要求,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法和思路,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政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政务公众号主动向群众告知,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努力使政府信息服务民生,并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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