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1-29 10:45
标题: 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45 来源: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guangl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广灵县壶泉镇广泰西街,电话:3312860,邮编:0375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有效提升政务公开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构建市场监管全民监督与社会共治新格局。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

深化决策信息和权责清单公开,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的要求,依法公开本局权责清单、机构信息,动态调整并发布了局班子人员责任分工,并对局属各股室、基层市管所等职能机构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咨询电话、到办事现场次数、法定办结时限情况等信息予以依法公开。

2.管理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重点强化食品药品领域信息公开,编制了《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目录》规定了公开事项的内容、依据、时限、责任机构、渠道及载体等,其中公开一级事项4项,二级事项18项,不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3.服务公开。

深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公开,及时公开市场监管信息。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加大重点民生领域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府门户网及时准确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动态信息,有力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

4.结果公开。强化重点市场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发布通知公告9条,其中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5条,食品安全抽检计划1条,市场主体公示年报公示公告1条,专利申报项目推荐公示公告2条。

5.执行公开。

2022年,我局“互联网+监管”涉及的监管行为信息在“互联网+监管”系统网站进行公示,“互联网+监管”系统网站所公示的信息对各职能部门公开。另外,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公示,所公示信息共享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经核实,我局未收到群众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明确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集中办公培训、专题培训等,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我局需公示公开的信息由专人向各股室收集,收集好的公示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逐级审核后,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开。我局对公布在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展开常态化开展个人隐私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平台建设

依据相关制度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对照后台预警及时更新我局公开信息,避免空白栏目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受众群体以及舆论引导能力。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对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考核要求,积极自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归纳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整改。对照第三方测评公司测评出的问题,落实整改。同时通过政府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件,罚没款15.94万元

行政强制

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围绕疫情防控、保市场主体、守护民生安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目标任务做了灵活的创新提升,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相比,仍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相关信息的公开时效性、内容更新保障方面还存在不足;二是部分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不强,思维定势、僵化,互联网运用水平低,存在公开信息内容质量低、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加强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互联网运用、内容编辑水平,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开展政务公开,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梳理,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模式,形成政务公开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朝着标准化、规范化方向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