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和我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由广灵县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guangl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灵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广灵县新城便民服务中心D2栋3层,电话:0352-5326366,邮编:0375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灵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新举措和县司法局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较好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共计发布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6条、其中包括: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主动公示各类执法信息22条,包括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灵县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和《广灵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二》的通知、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灵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规范》的通知等;“广灵司法”为我局官方今日头条号,其旨在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法律知识解读及典型案例分析,发布本县普法依治理工作动态及信息,向全社会推介我县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本年度共发布各类新闻94条,已有147名粉丝,阅读量达2.5万人次。为响应县政府关于规范政务新媒体的有关要求,下一步将继续以“广灵司法”今日头条为主媒体负责日常新媒体宣传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文件起草部门应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并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发文,做好县政府、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备案、审查。
强化政策解读。要求文件起草部门对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以图文解读为主,非纯文字解读占比预计能够达到80%以上。要求各起草单位在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通过政务新媒体渠道发布政策解读,占比量50%以上。
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了受理、登记、补正、征求第三方意见、提出办理意见、审核决定、报批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机构及办理方法。
强化信息审核。围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平台建设
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发布平台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发布渠道的管理,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加强整合和规范管理,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联合发展,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五)监督保障
对于省、市、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文件,局领导均进行批示并及时听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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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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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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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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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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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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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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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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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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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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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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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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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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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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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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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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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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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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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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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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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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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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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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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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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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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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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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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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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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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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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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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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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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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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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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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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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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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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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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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足;三是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拓展公开内容。确保“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继续坚持做好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便利。
二是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今日头条、融媒体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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