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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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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1-28 10:36
标题: 广灵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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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灵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0:36 来源:广灵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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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广灵县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广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guangl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灵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广灵县壶泉镇广泰东街4号,电话:0352-8950340,邮编:0375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灵县公安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和全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工作主线,聚焦全市“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始终坚持“用硬作风带队伍、用勤检点提效能、用讲认真抓落实”工作理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扩大政务参与和加强解读回应,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效地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有效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山西政务服务平台网站,紧紧围绕捍卫政治安全、维护信访秩序、打击突出违法犯罪、筑牢疫情防线、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执法规范化及公安队伍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打造网上公安办事专区。2022年,县局共刊发信息380余条,市局多次采用县局信息。县局还向县委、县政府各部门20余家单位报送《公安快讯》170余期;县局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190余条,今日头条政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190余条,其中被国家级媒体采用刊发2篇、省级媒体采用刊发25篇,市级媒体8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度结转需继续办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信息管理及宣传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及头条号等便于公众知晓和获取的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开通了留言、评论功能,积极回应群众留言,与网友互动,建立了有效回应渠道。通过开展反诈防诈“登门行动”,持续推进国家反诈中心APP注册,提高全民防诈意识。累计注册8.3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4%。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亲商帮商机制,局班子成员定点联系、“一对一”服务辖区企业19家,召开警企座谈会60余场,征集意见建议110余条。完善了治安、户政、出入境等在内的73项公安政务事项认领填报和发布工作,录入“互联网+监管”信息5228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本单位已开通公众微信号政策咨询服务,群众可通过户籍窗口、门户网站及政务公众号留言等方式进行政策咨询。建立了“一网通办”业务办理、意见答复、评价整改等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16项。不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刻开展“微笑展示形象、服务提升效能”主题活动,全县8个户政大厅全部设置便捷服务台和优先办理“专项窗口”,提供加急办证和上门办证服务,不断优化便民举措。持续通过广灵融媒体中心、“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便民服务预约电话和户籍相关政策,累计开展上门服务79人次,预约服务116人次,努力做到“服务不缺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县局不断加强对局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保障了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在县局信访接待室设立意见箱,并通过 “平安公安”微信平台和 “广灵公安”今日头条等渠道,广泛听取公众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和投诉。2022年,群众通过在线交流、在线咨询、民意窗、110电话等提交的咨询和办事诉求共计450余件。局信息公开办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件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6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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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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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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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广灵县公安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领域的深度、广度与公众的期待和需求仍有一定差距。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灵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努力回应群众期待和需求,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形象化、通俗化。全力做好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紧密围绕重点工作,做好深度、精度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创新解读传播形式,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不断增强解读工作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开展全局宣传贯彻和业务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主动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2023年,县公安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新期望、新要求,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法和思路,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政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政务公众号主动向群众告知,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努力使政府信息服务民生,并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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