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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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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1-30 16:22
标题: 广灵县统计局2022年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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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灵县统计局2022年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22 来源:广灵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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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广灵县统计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guangl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灵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广灵县壶泉镇府东街1号广灵县人民政府大楼四楼,电话:8822442,邮编:0375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市、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统计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强化信息服务水平,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现将我局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年度,广灵县统计局有三项主动公开信息,分别是更新了领导设置等基础信息、政务公开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广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县政府网站、市局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发布统计信息,解读统计数据,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广灵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本年度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办公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股室。二是明确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办公室归口管理,各股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网信息的编写、审核、上报。

(四) 平台建设方面

广灵县统计局全面梳理细化相关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定期进行审查,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建立台账,说明理由。我局将继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

(五) 监督保障方面

广灵县统计局按照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局内社会经济调查队、办公室传达贯彻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加强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进一步严格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的安全公开,本年度未发生不良事故,未发生需追究责任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充实。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创新工作思路,解放思想,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了解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实公开信息内容,提高政务信息知晓率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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