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广灵县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从广灵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灵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广灵县壶泉镇广泰东街4号,电话:0352-8950340,邮编:0375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灵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聚焦全市“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始终坚持“用硬作风带队伍、用勤检点提效能、用讲认真抓落实”工作理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扩大政务参与和加强解读回应,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效地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有效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度结转需继续办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二)信息管理及宣传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及头条号等便于公众知晓和获取的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开通了留言、评论功能,积极回应群众留言,与网友互动,建立了有效回应渠道。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亲商帮商机制,局班子成员定点联系、“一对一”服务辖区企业19家,召开警企座谈会70余场,征集意见建议120余条。
(三)平台建设情况。本单位已开通公众微信号政策咨询服务,群众可通过户籍窗口、门户网站及政务公众号留言等方式进行政策咨询。建立了“一网通办”业务办理、意见答复、评价整改等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16项。不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刻开展“微笑展示形象、服务提升效能”主题活动,全县8个户政大厅全部设置便捷服务台和优先办理“专项窗口”,提供加急办证和上门办证服务,不断优化便民举措。持续通过广灵融媒体中心、“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便民服务预约电话和户籍相关政策,努力做到“服务不缺位”。
(四)监督保障情况。县局不断加强对局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保障了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在县局信访接待室设立意见箱,并通过“平安公安”微信平台和“广灵公安”今日头条等渠道,广泛听取公众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和投诉。局信息公开办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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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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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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