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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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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2-01 09:18
标题: 关于对广灵县公安局关于破坏资源、违法生产、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举报奖励制度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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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灵县公安局关于破坏资源、违法生产、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举报奖励制度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1 09:18 来源: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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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治理工作机制,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破坏资源、违法生产、侵害群众利益等依法属于广灵县公安局职权查处范围的违法犯罪线索,编制了《广灵县公安局关于对破坏资源、违法生产、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举报奖励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出台依据

(一)《关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工作方案》广发〔2022〕3号

(二)《大同市基层治理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同组通字〔2022〕57号

三、主要内容

《广灵县公安局关于对破坏资源、违法生产、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举报奖励制度》共分四项内容。第一项举报范围,该项对举报内容进行了划分,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破坏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包括破坏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第二类是违法生产类,该类具体明确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等8类涉嫌违法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三类为侵害群众利益类,该类举报对象指公安局民警辅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在管理和服务活动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其他组织或个人存在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遭受重大损失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二项举报方式,该项指县公安局针对以上违法犯罪线索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热线,便于公众举报。第三项奖励标准,该项对公民向公安机关提供以上违法犯罪线索且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的金额做出了规定。同时,严肃规定了举报人伪造材料、隐瞒事实、诬告陷害等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第四项奖励原则,该项明确和细化举报奖励程序,对匿名举报、多人分别举报、联名举报等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举报奖励工作责任主体为公安机关具体受理线索部门和警务保障部门,由具体受理部门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的价值和案件查办情况,对奖励标准予以认定,确定奖励金额并告知举报人按照规定时限领取奖金,同时向警务保障部门出具奖励意见,由警务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时限给予举报人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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