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关于公开预征集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销售主体的通知
各相关销售主体: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补贴的通告》、《山西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产品补贴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有效推进省、市、县消费品以旧换新,做好2026年相关消费品领域工作衔接和销售主体储备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销售主体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产品品类初步确定为10类:
(一)智能家居品类,包括:智能门锁、智能马桶(含马桶盖)、智能清扫机器人(含扫地机、洗地机、擦窗机、吸尘器)、智能排烟通风设备(含智能吸油烟机、智能燃气灶[含集成灶])、智能饮水(净水)机、全屋智能主机(含智慧家庭服务器和智能网关)、智能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等7类产品。
(二)适老化品类,包括:智能监测雷达(含跌倒、坠床、生命体征监测)、智能电动轮椅、助听器等3类产品。
所有自主品类产品须具备S/N码、国标13位商品编码(助听器须具备医疗器械证书),有能效水效要求的,须为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
二、征集对象条件及申报资料
(一)拟参与政策实施的销售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对应产品销售,能开具真实合法的实名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开票金额包含政府补贴金额,并列明商品名称、最终销售价格等必要信息;2024年、2025年已参与我省活动且未出现违规行为的销售主体仍可按照本次活动规则参与补贴活动;销售主体须严格执行价格备案与承诺公示制度,承诺遵守价格备案、发票开具、信息公示等所有政策规定。参与活动的商品须提前备案销售价格,并公开承诺最终销售价不高于备案价。须在经营场所、网页或App等显著位置逐项标明每款产品初始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和最终销售价格。
2.具备服务能力。销售主体需具备稳定的销售、仓储、配送和服务能力;线上销售主体需具备实名认证、地理位置核验功能,线下销售主体需能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政策标准、悬挂统一标识。
3.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风险防控到位。具备基本垫资能力,建立防范骗补套补的内部管理制度,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监管及第三方审计,配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能够与省级服务平台和审核兑付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按要求上传交易信息、核销记录、凭证资料等,保障补贴流程可追溯。
5.承诺遵守山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补贴相关政策,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骗补。被查实违规套骗补或价格欺诈的,自愿接受处罚并退出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名单。
(二)申请参与销售主体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个体户)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需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
4.商户征信报告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和销售主体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
5.承诺函(附件1、附件2)。
6.申请表(附件3)。
三、申报时间
本次活动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具体以上级工作要求为准)。
四、其他要求
申报商户需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的资格。
联系人:陈晓娟
联系电话:0352-8823274
地址: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三中集中办公区5号楼204室)
附件1:
2026年广灵县以旧换新扩品—智能家居活动承诺函.docx
附件2:
2026年广灵县以旧换新扩品—适老化活动承诺函.docx
附件3:
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销售主体申请表.docx
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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